关于对《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7 16:32 来源:本站原创

2021年12月30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方案》(安政办[202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编制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环办监测〔2020〕9号)及陕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意见》(陕政函〔2021〕80号)要求结合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内容。主要通过开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核心支撑等方面的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全覆盖监测,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为构建我市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方案内容。主要通过开展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提升能力,加快推进执法铁军建设、围绕强化效能,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和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转,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要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法监督等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为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