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不“放假”,筑牢环境“安全坝”。4月2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关于做好近期当前安全生产、防汛防滑、疫情防控等会议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和风险管控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风险排查。结合全市“下沉式”执法检查工作,紧盯“两厂(场)”、尾矿库、重金属、化工等环境风险点源,督导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安全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防范和遏制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及各类安全事故。二要严格执法管控。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企业等安全风险较高企业的检查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市域生态环境安全。三要严格大气巡查。“五一”期间,围绕中心城区及月河川道等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建筑工地、物料堆场和道路扬尘防控、餐饮油烟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轮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巡查工作,保障大气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