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22】11号)的要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经筛查,确定新增30家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现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查询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
附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xlsx
联系人:冉召军 联系电话,0915-88836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