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环境质量是生态环境保护重中之重工作,为保障石泉人民的“水缸”安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对石泉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保护区内界碑、界桩、宣传牌、防护网以及交通警示牌等设置、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无人机对保护区巡航排查发现石泉县第二水厂在建供水工程因施工需要,将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围网拆除约50余米,部分群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活动。针对发现问题县融媒体中心当场对违法垂钓者予以公开曝光,农业部门对垂钓渔具予以没收,生态环境部门约谈第二水厂项目施工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依法履行施工期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立即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同时要求城关镇护河员和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按照“区域负责”要求,落实日常巡查监督劝导职责。
下一步,石泉县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采取“人防+技防”模式,以“水质达标、群众满意”为标准,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