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2年2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22-04-02 11:10 来源:本站原创

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和监测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现将我市2022年2月份38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通报如下:

一、2月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一)2月水质状况

2月份,38个断面中Ⅰ类水质占比24%,Ⅱ类水质占比68%,Ⅲ类水质占比8%。任河入汉江、旬河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冷水河县城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Ⅰ类;汉江石泉高桥、白河2、汉江紫阳县洞河鹿子滩、紫阳洞河口、岚河六口水文站、黄洋河出县界断面水质由上月的Ⅱ类上升至Ⅰ类。汉江七里沟、汶水河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南江河三块石断面水质由上月的Ⅰ类下降至Ⅱ类。月河流域的涧池镇枞岭村、双乳镇三同村、月河出恒口区断面水质超标,为Ⅲ类。其中,涧池镇枞岭村断面水质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分别超Ⅱ类0.84倍、0.5倍;双乳镇三同村水质超标因子为氨氮,超Ⅱ类0.28倍;月河出恒口区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超Ⅱ类0.50倍。瀛湖坝前断面水质优,为Ⅱ类。总氮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2月浓度1.54mg/L,环比1月浓度1.53mg/L上升了0.6%。

2022年2月水质监测断面环比水质状况表

序号

河流

断面名称

考核县区

断面

类型

目标水质

2022年1月水质类别(超标因子、

超标倍数)

2022年2月水质类别(超标因子、

超标倍数)

1

汉江

七里沟

汉滨区

省控

2

汉江

老君关

汉滨区

国控

/

3

黄洋河

黄洋河口

汉滨区

省控

4

月河

汉滨月河口

汉滨区、高新区

国控

/

5

汉江

瀛湖坝前

汉滨区、瀛湖旅游区

国控

/

6

吉河

吉河口

汉滨区、瀛湖旅游区

市控

7

恒河

恒河口

汉滨区、恒口示范区

市控

8

月河

涧池镇枞岭村

汉阴县

省控

氨氮:0.84

总磷:0.50

 

 

9

月河

双乳镇三同村

汉阴县

省控

氨氮:0.28

 

10

月河

月河出恒口区

恒口示范区

市控

氨氮:0.50

 

11

子午河

席家坝

石泉县

国控

/

12

汉江

石泉高桥

石泉县

省控

13

饶峰河

饶峰河口

石泉县

市控

14

池河

池河入汉江

石泉县

国控

/

15

长安河

长安河青草关

宁陕县

市控

16

旬河

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

宁陕县

国控

/

17

汶水河

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

宁陕县

省控

18

洞河

紫阳洞河口

紫阳县

省控

19

汉江

紫阳县洞河鹿子滩

紫阳县

省控

20

任河

任河入汉江

紫阳县

国控

/

21

岚河

岚河入汉江

岚皋县

国控

/

22

岚河

岚河六口水文站

岚皋县

省控

23

大道河

大道河民主集镇建成区

岚皋县

省控

24

坝河

平利坝河

平利县

省控

25

黄洋河

黄洋河出县界

平利县

省控

26

坝河

广佛水电站

平利县

省控

27

南江河

南江河出陕界

镇坪县

国控

/

28

南江河

黄龙沟

镇坪县

省控

29

南江河

三块石

镇坪县

省控

30

旬河

旬阳旬河口

旬阳

国控

/

31

蜀河

旬阳蜀河口

旬阳

市控

32

冷水河

县城饮用水源地

旬阳

省控

33

坝河

观音堂

旬阳

国控

/

34

汉江

汉江庙岭

旬阳

市控

35

汉江

汉江兰滩

旬阳

市控

36

白石河

白石河入汉江

白河县

省控

37

汉江

白河2

白河县

省控

38

汉江

羊尾(出陕)

白河县

国控

/

备注:国控断面2022年考核目标尚未确定

(一)1-2月水质状况

1-2月,38个断面中Ⅰ类水质占比16%,Ⅱ类水质79%,Ⅲ类水质5%。汉江七里沟、旬河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汶水河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任河入汉江、岚河六口水文站、冷水河县城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为Ⅰ类。月河流域的涧池镇枞岭村、月河出恒口区断面水质超标,均为Ⅲ类,其中,涧池镇枞岭村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分别超Ⅱ类0.4倍和0.2倍;月河出恒口区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超Ⅱ类0.12倍。瀛湖坝前断面水质优,为Ⅱ类。水质透明度1-2月均值136cm,同比2021年1-2月的196cm下降了31%;叶绿素a1-2月均值为0.008mg/L,同去年持平。总氮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1-2月浓度均值为1.54mg/L,同比2021年的1-2月的1.38mg/L上升了12%。

同比2021年1-2月,变差的断面有16个,变差率为42%。其中,汉江兰滩、汉江庙岭、南江河出陕界、汉江石泉高桥、黄洋河口、汉江紫阳县洞河鹿子滩断面变差幅度较大,分别为25.8%、22.3%、21.9%、13.4%、12.4%、10.1%。

2022年1-2月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表

序号

河流

断面名称

考核县区

断面

类型

目标水质

2021年1-2月水质类别(超标因子、超标倍数)

2022年1-2月水质类别(超标因子、超标倍数)

1

汉江

七里沟

汉滨区

省控

2

汉江

老君关

汉滨区

国控

/

3

黄洋河

黄洋河口

汉滨区

省控

4

月河

汉滨月河口

汉滨区、高新区

国控

/

5

汉江

瀛湖坝前

汉滨区、瀛湖旅游区

国控

/

6

吉河

吉河口

汉滨区、瀛湖旅游区

市控

7

恒河

恒河口

汉滨区、恒口示范区

市控

8

月河

涧池镇枞岭村

汉阴县

省控

总磷:0.1

氨氮:0.4

总磷:0.2

9

月河

双乳镇三同村

汉阴县

省控

10

月河

月河出恒口区

恒口示范区

市控

氨氮:0.12

 

11

子午河

席家坝

石泉县

国控

/

12

汉江

石泉高桥

石泉县

省控

13

饶峰河

饶峰河口

石泉县

市控

14

池河

池河入汉江

石泉县

国控

/

15

长安河

长安河青草关

宁陕县

市控

16

旬河

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

宁陕县

国控

/

17

汶水河

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

宁陕县

省控

18

洞河

紫阳洞河口

紫阳县

省控

19

汉江

紫阳县洞河鹿子滩

紫阳县

省控

20

任河

任河入汉江

紫阳县

国控

/

21

岚河

岚河入汉江

岚皋县

国控

/

22

岚河

岚河六口水文站

岚皋县

省控

23

大道河

大道河民主集镇建成区

岚皋县

省控

24

坝河

平利坝河

平利县

省控

25

黄洋河

黄洋河出县界

平利县

省控

26

坝河

广佛水电站

平利县

省控

27

南江河

南江河出陕界

镇坪县

国控

/

28

南江河

黄龙沟

镇坪县

省控

29

南江河

三块石

镇坪县

省控

30

旬河

旬阳旬河口

旬阳

国控

/

31

蜀河

旬阳蜀河口

旬阳

市控

32

冷水河

县城饮用水源地

旬阳

省控

33

坝河

观音堂

旬阳

国控

/

34

汉江

汉江庙岭

旬阳

市控

35

汉江

汉江兰滩

旬阳

市控

36

白石河

白石河入汉江

白河县

省控

37

汉江

白河2

白河县

省控

38

汉江

羊尾(出陕)

白河县

国控

/

备注:国控断面2022年考核目标尚未确定

 

二、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

1-2月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累计排名

县区、管委会

CWQI1-2指数

CWQI1-2排名

镇坪县

2.6643

1

平利县

2.7719

2

宁陕县

2.7777

3

岚皋县

2.8216

4

旬阳市

2.8366

5

汉滨区

2.9487

6

紫阳县

3.0160

7

瀛湖区

3.0432

8

白河县

3.2580

9

石泉县

3.3277

10

恒口区

3.6433

11

高新区

3.7136

12

汉阴县

4.2203

13

1-2月县区水环境质量相比2021年同期改善累计排名

县区、管委会

△CWQI1-2指数

△CWQI1-2排名

白河县

-42.82%

1

瀛湖区

-10.12%

2

岚皋县

-9.43%

3

汉滨区

-8.61%

4

汉阴县

-7.35%

5

宁陕县

-6.33%

6

平利县

-3.46%

7

高新区

-1.05%

8

镇坪县

0.26%

9

恒口区

0.30%

10

紫阳县

2.22%

11

石泉县

4.29%

12

旬阳市

5.17%

13

:1.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依据《陕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CWQI为县区水质指数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2.CWQI为县区水质改善指数,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CWQI为负值,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好;CWQI为正值,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差。

分析点评:1-2月份,全市河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持续改善。瀛湖水质优,为Ⅱ类;月河流域上游水质有所下降,部分断面由Ⅱ类降至Ⅲ类。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一季度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强化医疗废水监管、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做好污水处理环境监管、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同时,针对水质异常断面,深入现场调查研判,组织相关县区开展排查,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实现了2022年水环境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