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出台《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方案适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市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救治医院、发热门诊、采样(检测)点(站)医疗废物以及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封控区、管控区内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在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环节开展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方案明确,当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连续超过90%时,或大面积人员检测、隔离点激增等因素导致医疗废物(垃圾)处理量超过医废处置单位日处理设计能力的20%,以及发生收运处置人员感染、处置设施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有效保障我市医疗废物规范收运处置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方案分别从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准备、实施要点、工作协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规范、安全收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