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严明执法,不断强化环保监管。明确全县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任务,将日常执法与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加大执法监管频次,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37人次,累计检查企业418家(次),其中,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2家(次),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18家(次)。
二是重拳打击,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大气、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涉水企业、矿山(尾矿库)、饮用水源地、医疗废物、秸秆垃圾禁烧、土壤污染防治等15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约谈企业2家,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处罚金额73.15万元。
三是积极回应,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全年共处理“12369”、网络舆情、群众来信来访、“12345”工单等信访问题41起,办理检察建议书13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切实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四是精准服务,助力企业长远发展。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不仅要做好“管理者”、更要做好“服务者”。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向企业下达整改建议书,提出合理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好生态环保问题。全年共下达整改建议书24份,指导帮助企业整改生态环境问题62个,通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