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发布时间:2022-01-08 15:52 来源:市政府网站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截止2022年1月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21件,现将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村、油房坪村、双河村修建鱼塘,将污水直接排至汶水河中。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2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信访反映的3处鱼塘经营人均为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备案、用地批复、项目备案等许可手续,建设有废水沉淀池,采取有过滤措施,养殖尾水均经沉淀池沉淀、过滤处理后外排,未发现养殖废水违法排放汶水河。宁陕县局20211115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出水口水质采样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标准。

属实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监督管理,督导养殖企业科学养殖,规范处理养殖尾水,严禁违法排放。

D2SN202201020020

2

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八里关村,村民陈地良给4组的空地上面堆放了大量砂石,20216月份村民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当时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要求清除砂石,但是陈地良一直未清除,希望尽快清除。

平利县

平利县委2022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平利县城关镇八里关村村民陈某某202012月购买砂石料1520m3,擅自堆放在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已收储城关镇八里关村四组小磨拐1000㎡的建设用地。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在2021812日即向陈某某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改正,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某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属实

查处情况: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214日对违法当事人陈某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对砂石料进行清理并处罚款。

整改情况:当事人陈某某202215日完成砂石料清理。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收储土地的管控,定期巡查检查,杜绝乱堆乱占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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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原陈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香溪洞周边的文武山(安康市市委院后 500米处)大量砍山毁林、侵占农用地高价卖给外来户修建158户别墅。

汉滨区

汉滨区委202215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未发现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原陈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党某某在香溪洞文武山(安康市市委院后 500米处)大量砍山毁林、侵占农用地高价卖给外来户修建158户别墅的问题。现场走访南门社区和金川社区7村干部和10户村民,均证实未发现党某某有砍山毁林和侵占农用地高价出售建别墅行为。

 

不属实

整改情况:汉滨区和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安康中心城区耕地、林地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查处乱占耕地、林地行为,依法保护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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