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2021年12月12月29日再次来信称:1、回复中平利县委提到宏成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林地批复文件、环保手续、水土保持方案,以上这几项手续在本人这几年的举报过程中安康各级回复中可以证实以上手续都有问题。2、宏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平利县已于2019年进行处罚,进行植被恢复。平利县林业局对宏成公司所有行政处罚都未履行。3、越界盗采问题处罚虚假。4、矿山多年来存在坍塌。5、关于宏成公司弃渣和违建桥堵塞洪水对下游居民造成毁坏,平利县回复竟然说不存在。6、矿山自去年无法继续开采,小水泵没有工作解决不了抽水问题,回复中数据造假。7、公司将污水排入清水河。 |
平利县 |
平利县委2021年12月3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1.关于“宏成公司相关许可手续”问题。该公司办理有采矿、林地等许可手续;如信访人有质疑,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或者走诉讼程序。2.关于“平利县林业局对宏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未履行”问题。平利县林业局2017年至2019年先后3次对宏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实施行政处罚,有缴纳收缴罚款的凭证。3.关于“越界盗采处罚虚假”问题。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9月22日对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3193万元,罚款6万元。4.关于“矿山多年来存在坍塌”问题。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3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勘察,出具有勘察结论;如有疑问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5.关于“宏成公司弃渣和违建桥堵塞洪水对下游居民造成毁坏”问题。所谓违建桥位于三坪村十组2004年修建的土木结构桥,平利县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加固维修使用;河道内无弃渣,桥梁无堵塞洪水痕迹,洛河镇2021年12月31日已予以拆除。6.关于“矿山自去年无法继续开采,小水泵没有工作解决不了抽水问题,数据造假”问题。该公司正在按治理方案对水井坡1号矿井积水抽排,经5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每日约35m³,2022年2月上旬抽完。7.关于“将污水排入清水河”问题。该公司在矿山建设及生产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作物种植,生产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未见污水外排痕迹。2021年12月3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水河4个点位水质取样检测,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Ⅱ类标准。 |
属实 |
整改情况:1.平利县洛河镇政府负责,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2.平利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平利县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做好水井坡1号矿井内积水抽排过程的安全处置,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该矿山巡查检查,督导其有序开展生态恢复治理,严禁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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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N202112290019 |
2 |
从2020年5月开始,有人在汉滨区五里镇十天高速、南水北调水源地月河边龙头村、民力村、民兴村、西桥村的耕地上,扒开地面土层挖金、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
汉滨区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30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汉滨区五里镇龙头村至西桥村段沿月河河堤全线未发现有人在耕地上扒开地面土层挖金、采沙,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经核实,2020年12月18日,汉滨区五里镇龙头村村民柳平安在龙头村8组耕地内进行过挖砂,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汉滨区五里镇“两违办”已及时进行制止处理,并督促当事人柳平安进行土地恢复,2020年5月至今未发现有其它破坏耕地挖金、采沙行为。 |
属实 |
整改情况:1.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该区域巡查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挖金、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2.汉滨区五里镇政府加大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杜绝私挖乱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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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N202112290002 |
3 |
安康恒盛高纯硅经营有限公司在安康市汉滨区恒口示范区三里社区的付家山毁林开荒、开采矿石。 |
汉滨区 |
安康恒口示范区2021年12月31日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三里社区19组的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土地开发项目,办理有立项等批复手续,主要工程内容是平整土地工程,未发现该项目实施中存在毁林开荒、开采矿石行为。 |
不属实 |
整改情况:1.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建设,同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责任。2.安康恒口示范区加强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取得群众支持。 |
D2SN202112290037 |
4 |
有人在安康市宁陕县四亩地镇柴家湾村砸石头售卖,扬尘很大。 |
宁陕县 |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3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碎石场位于宁陕县四亩地镇柴家关村,取得有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等手续,主要利用引汉济渭隧洞工程弃渣生产石料自用,采取有湿法作业、喷淋除尘、石料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在前期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扬尘问题。该碎石场于2021年12月8日停产治理,正在按照宁陕县整改要求进行进出场道路硬化。 |
属实 |
整改情况:宁陕县夯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镇村“网格”职责,加强对碎石场生产、运输环节监管,督导其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禁止扬尘污染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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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N202112290039 |
5 |
举报人12月13日反映,安康市宁陕县城投公司违法破坏了城关镇关二村紧北边的秦岭山脉,开山建房,破坏生态。破坏了关二村村委会南边2-3公里的耕地和林地,没有手续强行违法建设商品房。12月23日在安康九派新闻,九派观察栏目看到安康市第十批第4个处理结果是不属实,但是举报人表示自己有承包土地的手续,手续在村委会上一直压着,请部门再次处理。12月29日再次致电,秦岭山脉(天井梁)位于宁陕县城中间位置,北边以董家巷为界,南边以龙王庙巷为界,东边就是天井梁,已经被破坏了一大半,西边就是居民的房屋。 |
宁陕县 |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30日再次组织现场核查。经查,该信访问题属于多次重复投诉,占用耕地、坟地、林地等行为已经依法查处到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投诉人如有异议,可以向纪委监委反映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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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整改情况:宁陕县政府责成宁陕县城投公司在未取得土地、林地审批手续前,不得改变用途。手续完善后,尽快实施环山消防安全通道、边坡支护及截洪排洪工程。 |
D2SN202112290056 |
6 |
安康市旬阳县小河镇坪槐村有人在河里挖沙、搅拌水泥,致河水变浑浊。高速路出口绿化种植的杨柳树被人砍伐后种地。 |
旬阳市 |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3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小河镇坪槐村四组店子沟居民安置点修护项目,2021年12月21日开工,所用砂石料均在旬阳县智恒工贸有限公司购买,未在河里取砂;施工的小型搅拌站在水泥砂浆工序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未发现在河里搅拌水泥现象。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监测站12月31日对下游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2021年12月,小河镇坪槐村村民洪某在河滩边捡地种菜,因担心杨柳柳枝生长过盛影响其菜地生长,私自将坪槐村一组(小地名里湾)河道右岸用于护堤和绿化的一株杨柳树砍断。 |
属实 |
查处情况:旬阳市小河镇坪槐村村委会对洪某批评教育,责成其补种两株杨柳树。 整改情况:1.旬阳市水利局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河道“四乱”现象不再发生。2.小河镇政府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护河道平整顺畅。 责任追究情况:2021年12月31日,旬阳市小河镇党委给予坪槐村河长许某通报批评。 |
D2SN202112290008 |
7 |
安康市汉滨区长岭村一组安康学院北校区长岭南路边,有人在耕地里倒建筑垃圾,设废品收购点收购废品,环境脏乱差。 |
汉滨区 |
汉滨区政府2021年12月3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汉滨区建民办长岭村一组的安康学院科研场所建设用地,安康市土地统征中心2020年征收到位,目前未开工建设。现场发现该地块内堆放有10立方的废弃砖块等建筑垃圾,属于违法偷倒行为。该地块内有一个占地约80㎡的临时废品收购点,场内废品物料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露天堆放,周边环境脏乱差。 |
属实 |
查处情况:1.汉滨区相关部门正在对违法偷倒建筑垃圾问题进行调查调证,待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责令该临时废品收购点立即对露天存放的废品物料采取防护措施,整治脏乱差问题。 整改情况:汉滨区12月31日组织对该地块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督导废品收购点对场区的废品物料采取覆盖措施。 |
D2SN20211229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