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5 来源:市政府网站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29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93件,目前已办结71件,现将2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旬阳市神河镇黑沟村4组村民反映,2018年5月份该村原村监委会主任毁坏了村民20亩的松沙林。

旬阳市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2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未发现黑沟村监委会主任周智国在2015年至2018年5月任职期间存在毁林行为,也未发现黑沟村2018年5月存在村民20亩松杉林被毁问题。核查发现该村村民刘某2019年6月6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该村四组(小地名:陈家垭)占用1.89亩杂灌林建设食用菌大棚,后因林地权属不清停工至今。

属实

查处情况:旬阳市林业局2021年12月25日立案查处,责令拆除大棚铁架,恢复林地原貌;并处罚款25220元。

整改情况:刘某2021年12月27日对违建拆除到位。旬阳市林业局监督其在2022年3月20日前恢复林地。

责任追究情况:旬阳市神河镇政府2021年12月27日对黑沟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旬阳市神河镇纪委对黑沟村委会原主任刘某给予提醒谈话,责成神河镇农业综合站原站长朱某书面检查,给予护林员刘某诫勉谈话。

D2SN202112220065

2

安康市汉滨区城管局干部在白庙村和油坊村私自设立 500亩建筑垃圾填埋场,并在汉江河挖砂卖砂长达两年。

汉滨区

汉滨区委2021年12月2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未发现在白庙村和油坊村私设有建筑垃圾填埋场。该段河道河床平整自然,无采挖痕迹,护河员巡查也未发现有偷采盗采行为,未发现有相关部门干部职工私自设立建筑垃圾填埋场和挖砂、卖砂等行为。

不属实

整改情况:汉滨区加强夯实各级“河长”和“网格员”职责,加大巡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保障汉江水质安全。

X2SN20211222001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