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20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9件,目前已办结26件,现将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三阳镇尚家坝村,谢亮宾、聂化林在湖河(三阳镇镇长是河长)七里峡的河道挖砂,还在附近开山卖石头。 |
平利县 |
平利县委2021年12月12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平利县在三阳镇尚家坝村实施湖河七里峡段实施路面拓宽作业,该项目取得有平利县发改局《关于2021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的立项批复》,拓宽排险产生的石头用于路基回填,未发现变卖现象。现场核查并走访被举报人及该河段村级“河长”、护河员、附近群众8人,均表示未发现七里峡段河道存在私挖乱采砂石和在周边开山采石现象。 |
属实 |
整改情况:平利县严格落实三级生态环境网格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检查,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听取群众诉求,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
D2SN202112120048 |
2 |
平利县城关镇荣城会所北面有一个生活垃圾堆放点,清理垃圾不及时,夏天气味比较大,影响行人和车辆出行,希望可以重新设立一个堆放点。 |
平利县 |
平利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月城巷片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周边200余户居民和商户,占地面积12㎡,距车行道最小距离4.5米,2021年11月改造为钢结构垃圾收集亭。调查发现该收集点共摆放垃圾桶23个, 7个摆放在收集亭外未加盖密闭,产生有少量异味,住户反映夏天时异味较大,改造后异味有改观,对行人和车辆通行影响不大。 |
属实 |
问题查处情况:平利县12月16日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采取加盖密闭措施。 整改情况:平利县加强垃圾收集管理,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冲洗地面,减少异味影响。计划在实施月城巷开发改造时重新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点。 |
D2SN202112120058 |
3 |
安康市岚皋县西河村,村主任将100吨肥料撒在西河村一组和二组200多亩地里,气味难闻,影响群众生活;一下雨肥料随雨水流到西河里,西河是通往岚河的,担心污染河水。请求尽快处理。 |
岚皋县 |
岚皋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西河村一组和二组200多亩地”是岚皋县南宫山镇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曹某)猕猴桃园。2021年11月中旬,该合作社组织人员在猕猴桃园区进行施肥作业,施肥过程产生一些异味。现场核查时该猕猴桃园区施肥地块上已覆土,异味已消除。 12月15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猕猴桃园区施肥地块入河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西河磷、氮指标分别为0.03mg/L、0.215mg/L,岚河磷、氮指标分别为0.02mg/L、0.227mg/L,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
属实 |
整改情况:岚皋县加强对该猕猴桃园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其科学用肥合理施肥,禁止污染河湖水质,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
D2SN202112120079 |
4 |
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村民反映,2010年至今,程光明及其妻子方秀萍虚假申报项目,以营利为目的,在端草沟用挖机挖山头,将煤矸石卖到水泥厂。之前投诉多次,但一直未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
白河县 |
白河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程某是白河县培华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方某系其妻子。 关于反映“虚假申报项目”问题。该校取得有项目备案、建设选址和用地、林地等许可手续,未超出林地、用地审批范围,也未发现有其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关于“以营利为目的,在端草沟用挖机挖山头,将煤矸石卖到水泥厂”问题。该校在端草沟处进行工程车辆培训基地项目“三通一平”施工中产生有一定的碎石废料,交由白河县金龙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再利用,不存在“挖山头卖煤矸石”问题。 |
属实 |
整改情况:该校12月18日制作了工程项目“五牌一图”,在校区周边进行公示,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
D2SN202112130001 |
5 |
四亩地镇通往柴家关村的村村通道路上,拉石子大车沿路抛洒石子,道路扬尘污染大;白天晚上拉运石子噪音大,曾给村干部反映过。 |
宁陕县 |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引汉济渭”部分工程任务,12月6日至7日在四亩地镇柴家关村拉运34车砂石料,夜间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扬尘和噪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走访了解,四亩地镇柴家关村有村民在12月初向村委会反映过运输车辆夜间噪音扰民问题,镇、村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处理。 |
属实 |
问题查处情况:宁陕县2021年12月15日对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进行约谈提醒,提出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严禁噪声、扬尘污染扰民。 整改情况: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12月8日停止石料运输。 |
D2SN202112130008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