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1-12-19 16:32 来源:市政府网站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四批)


  截止2021年12月16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件,目前已办结8件,现将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平利县洛河镇水平村6组秦巴重晶石有限公司开采矿山,未回填导致山体塌陷,对山下居民安全产生隐患。群众希望赔偿土地,保证住所安全。

平利县

  经查,群众反映平利县秦巴重晶石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沟重晶石矿位于洛河镇水坪村刘家沟,年开采重晶石7万吨,采矿证号C6109002009066120024151,矿权至2024年6月23日。1.反映“开采矿山,未回填导致山体塌陷”问题。2012年6月28日,矿权人开采过程中6号主矿硐发生塌陷,平利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7月12日进行了查处整改,矿权人对硐内塌陷坑进行回填、碾压,并通过治理验收(平国土资发〔2012〕71号)。本次核查未发现该矿存在新的垮塌及其他地质环境变化。2.反映“塌陷对山下居民安全产生隐患,保证住所安全”问题。2012年7月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康市龙升地质环境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塌陷鉴定,认为塌陷未对坡体下部住户房屋安全造成影响;下方住户蔡某在垮塌后搬迁至洛河镇南坪街村集中安置点,其原房屋已荒废多年无人居住。3.反映“希望赔偿土地”问题。矿权人2005年9月与村民蔡某签定了20年的土地流转协议,于2012年8月与蔡某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补偿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群众反映矿权人2012年6月发生塌陷问题,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进行处理整改,至今未出现新的垮塌及其他地质环境变化,不再对矿权人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平利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矿权人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平利县洛河镇党委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做好矛盾化解,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D2SN202112080006

2

  华阳畜牧有限公司在堰门镇堰门村开了养猪场,粪便直接排到了树林里,养殖场和树林都是封闭的,造成了环境污染。

岚皋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华阳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岚皋县堰门镇堰门村三组,主要经营生猪、种猪养殖及销售,2017年5月注册成立,2018年5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61092500000070),建设有标准化圈舍7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021头,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该场采取水泡粪工艺处理粪污,圈舍内的粪污通过漏粪板收集至圈舍底部的储粪池干湿分离,干粪外销、液态粪污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后送往堰门镇安康佳果瑞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和堰门镇堰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沼液还田。现场未发现该养殖场偷排、直排粪污,周边坡面和树林也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但发现该养殖场建设的约400㎡的粪污中转池未采取密闭措施,恶臭异味较明显。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岚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0日对该养殖场存在的恶臭异味问题进行处理,责令迅速采取密闭措施,加大圈舍清洗频次,减少猪粪异味排放。

  整改情况:岚皋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养殖场7日内整改到位,加强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监管,强化粪污安全处置,严禁违法排放、污染扰民。

D2SN202112080025

3

  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七里沟村村委会门口通往安得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路是专为该化工厂修的,距村安置点约100米的某砂石厂在运输砂石过程中沿路抛洒,导致道路扬尘污染大,对周围居民造成了很大影响(已经无法居住)。目前该条路的归属不明确无人管护,曾向平利县环保局、安康市市政热线投诉过,均未彻底解决该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取缔砂石厂,且化工厂安排专人养护该条路。

平利县

  经查,1.反映“老县镇七里沟村村委会门口通往安得利新材料有限公司道路处的某砂石场运输砂石扬尘污染大“问题。群众反映的“砂石厂”实为村民徐某堆放在该村二组村民肖某住房旁的约600m3砂石料,是一处临时堆放点,违规占地340m2,转运砂石中存在抛洒和扬尘现象。2.反映“曾向平利县环保局、安康市市政热线投诉过,均未彻底解决”问题。2021年11月9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接到群众反映该路段扬尘污染扰民问题后即进行了处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堆场业主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扬尘管控措施;业主采取了洒水等抑尘措施,但确实存在扬尘问题整改不彻底现象。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平利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徐某对堆场的砂石进行清理,对其违规占地行为罚款三仟肆佰元(3400元)。

  整改情况:1.平利县老县镇政府组织对该段道路积尘进行了清扫冲洗,并每年协调7200元资金由村民陈品德负责清扫保洁。2.老县镇七里沟村村委会负责该路段清扫保洁和扬尘管控的监管,杜绝污染扰民。

  责任追究情况:中共平利县老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负有七里沟村道路保洁管理职责的村委会副主任刘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D2SN202112080029

4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33号鑫园小区4栋住宅,自2013年以来,因市政管网建设缺陷,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畅,检查井多次堵塞,粪污溢出造成小区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小区业委会自筹资金1万余元,多次维修疏通管道,但问题仍然严重,多次投诉12345,问题也一直未解决。小区居民认为育才西路段市政污水管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

汉滨区

  经查,1.反映“市政管网建设缺陷,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育才西路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为果园路至大桥路,为φ500长528米管径的混凝土管道,自2003年建成至今使用正常、运行畅通,管网管径符合排水规划管径要求,不存在市政管网建设缺陷、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畅和严重质量问题。2.反映“鑫园小区检查井多次堵塞,粪污溢出造成小区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投诉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鑫园小区2007年建成投用,小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经小区φ400污水收集管网进入育才西路市政污水管道。因物业费等多种原因该小区原物业公司2020年5月撤离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自管,因管网管护、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等管理原因,导致部分管道淤堵严重、排水不畅,近两年来确实存在多次化粪池冒溢现象。安康市住建局2021年共收到3次12345工单转办的投诉件,调查认为管道堵塞属于鑫园小区内部管网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即按照《陕西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由小区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和回复。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1.2021年12月11日下午,安康市住建局协调专业队伍会同鑫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排污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等进行疏通处理检修,预计12月22日全部完工。2.安康市住建局会同汉滨区政府督导新城办事处和安火路社区,在2个月内落实鑫园小区物业管理等事项,规范该小区排水管网的日常管护,杜绝排水管网堵塞现象,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

X2SN20211208003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