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12-17 09:11 来源:市政府网站

  截止2021年12月1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3件,目前已办结4件,现将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冯家河村八组阳光开创页岩砖厂废气长期不达标,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就失灵了(厂长知道此事),监测数据一直保持在达标范围内,有时候还会出现负数。每季度华康监测对该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也有造假现象。粉碎车间除尘设备从不开启,每次粉碎灰尘满天飞;生产车间有时候晚上12点以后废气会从窑顶的洞口直接排出,洞口盖了一个铁板,废气刺鼻。有人去查工厂就停工,没人查就正常生产。曾向政府反映无处理,给市长热线和安康市环保局也投诉过,工作人员去检查之前就有人向厂里通风报信,厂里会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汉滨区

  2021年12月9日,汉滨区委、区政府组织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现场核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的阳光开创页岩砖厂位于汉滨区五里镇(原花园乡)冯家河村一组,设计能力为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编制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安康市环境保护局汉滨分局2015年12月29日予以批复,2016年建设烟气脱硫等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安装了废气自动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安康市南水北调应急处置中心联网,2018年1月12日企业开展了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7月23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902687997926J001R)。
  一是关于“废气长期超标,在线监测设备故障”问题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因中控、稳压器故障于2021年10月9日停运;经查,该砖厂在线监测数据在2021年9月14日至10月9日确实出现负数等异常现象,直至2021年10月8日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报备停产检修,2021年10月31日维修后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申请复工,后因天气原因在2021年11月7日点火投产;2021年11月11日,该企业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再次发生故障,于11月12日向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进行报备, 但未进行停产也未上传监测数据,在此期间该企业联系第三方公司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修无果,决定重新更换在线监测设备,目前新购置的在线监测设备正在安装调试。2021年12月9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委托安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砖厂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经调阅该砖厂废气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其在线监测数据自2019年均上传市南水北调指挥中心,仅在2021年9月14日至10月9日因设备故障出现“负数”现象。 2021年5月6日,该企业委托西安博森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音均达标;2021年11月15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所测项目均达标;2021年12月9日,安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测,所测项目均达标。
  二是关于“企业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核查情况。经查,该砖厂2021年未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相关环境监测业务,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在2021年11月15日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1次监督性监测,监测期间该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均正常运行,无“2019年下半年开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就失灵、砖厂废气长期超标而华康公司每季度的监测数据造假”现象。
  三是关于“破碎车间设备不开启,扬尘污染,生产废气窑顶直排,气味刺鼻”问题核查情况。核查时,该企业破碎工段未进行作业,但粉碎车间密闭和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地面积尘大;经查,该砖厂在2019年即对炉窑窑顶的排放口进行了封闭处理,建设了废气收集管道,烟气经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集中排放,未发现其在晚上12点以后从炉窑窑顶直排废气现象。
  四是关于“投诉未处理,通风报信”问题核查情况。经查,2020年以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仅在2021年5月份受理过一起“12345”政府热线转办的该砖厂废气污染信访投诉,并及时开展了现场调查,未发现该砖厂生产废气超标排放现象,但发现其破碎车间地面存在积尘问题;汉滨分局于2021年5月11日责令对破碎车间积尘进行清理,并对收尘设备进行检修,未进行立案处罚,处理结果也向投诉人进行了回复,无对群众的投诉问题不处理和通风报信现象。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2021年12月10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对该砖厂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未运行和破碎车间扬尘污染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12月31日前完成破碎车间密闭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未经核查验收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依法对该两项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负责监督汉滨区阳光开创页岩砖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限期完成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整改。汉滨区阳光开创页岩砖厂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严禁擅自停运设施、违法排污。
  问责情况: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党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汉滨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员周元申同志实施诫勉谈话。

D2SN20211207003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