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夯实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确保县域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今年以来,白河县各镇、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明确时限,有序有效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开业4家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油烟治理“回头看”动态管理台账;开展了全县范围内14家涉喷涂喷漆工艺的汽修店联合整治,定期对14家加油站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422辆柴油机动车进行了尾气监测,对8辆尾气不达标的车主下达了处罚决定;共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49台,对9台尾气超标机械下达了限期整改;开展建筑渣土车联合执法8次,现场规范整改渣土车26台(次);开展秸秆、垃圾焚烧巡查30次,对3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工业、采石矿山类企业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工作,对3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春节、元宵节抽调85名执法人员,组成8个联合执法工作组,在禁放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定人、定岗”不间断巡查,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收缴爆竹16鞭、使用菊花换鞭炮300株,禁放区域未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至11月30日,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9天(其中优为205天),PM2.5浓度为22μg/m3,综合污染指数为2.48。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下降18.5%,综合污染指数降低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