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8 16:01 来源:法制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市浩晨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存栏基础母猪4000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建存栏基础母猪4000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

汉滨区坝镇竹园村

安康市浩晨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陕西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汉滨区晏坝镇竹园村总占地面积154亩,主要建设标准化圈舍总面积60500平方米,采用轻钢屋架、保温彩钢屋顶、自动控温、自动饲喂设备、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清粪设施;建设辅助设施用房和员工宿舍2800平方米,沼气粪污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足以消纳沼液的农业种植园区项目总投资22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02.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09%

新建存栏基础母猪4000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报批稿1130(1).pdf

 

公参说明.pdf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