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26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10:32 来源:安康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3291200     传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邮编:725000

序号

单位名称

设施所在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经营类别

2

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康兴再生资源市场

HW6109020006

2021124

2024123

 

收集

贮存

 

12200吨/年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在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900-214-08);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900-052-31);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产生的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