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安康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这是我市首次印发市级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明确了我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的设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对辐射事故应急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安全防护、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及后期处理等处置环节作出了要求。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由于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等设施或活动引起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具有威胁群众健康、照射途径及来源多样化、易引发恐慌,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及时有效做出应急处置,还具有波及范围大、危害人群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预案》的出台健全了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从制度上对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提高突发辐射事故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科学有效应对辐射事故,降低和减轻辐射事故的损害和影响,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