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安康市采取“五个严格”措施推进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2021-11-09 14:50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任万明 徐攀

今年以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采取“五个严格”措施,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严格推进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按照“优服”与“严管”要求细化帮扶措施,实施“体检式”执法、“定制式”服务,推进正面清单常态化规范实施,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严格纳入标准。对标对表准入条件,全面梳理筛选,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审慎确定纳入范围;出台配套措施4项,明确4类限制性条件,确定6个行业15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严格程序管理。正面清单企业的有效期为3年,县区分局负责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动态调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审核,通过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实施。

严格监督方式。对清单内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主要借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遥感、大数据等非现场手段,进行远程执法、溯源取证,综合运用和评价监管成效。

严格执法惩处。在优质服务的同时,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实施的恶意违法行为,及时调出正面清单,并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处理,进行媒体曝光,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截至10月底,全市采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排污许可证监管信息平台、无人机等方式开展执法515家次,对清单内企业开展执法帮扶服务136家次;发现整改环境问题14起,立案处罚1起,减免处罚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