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监管,扛牢秦岭生态保护“国之大者”政治责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秦岭办等部门,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夯实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协同配合、合力共治的秦岭生态保护模式,切实保障秦岭生态安全。
制定一个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秦岭办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机制》,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多部门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的量化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验收台账,落实验收销号备案审查制度。
开好两个会议。一是执法培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每年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参与联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联合执法的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夯实各参与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联合执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执法联席会议。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涉及多部门执法监管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召开部门执法联席会议,通报相关违法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查处措施,落实部门查处责任和期限,精准实施案件督办,按期调度办理进度。
夯实三项任务。一是夯实联合执法检查任务。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度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联合执法各项任务。二是夯实问题整改查处任务。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由监管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查处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按期查处整改到位。三是夯实市级直接查办任务。对市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按照一定比例由市级职能部门直接查办,杜绝地方保护,形成执法震慑。
明确四项重点。一是秦岭“五乱”。以秦岭区域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砍乱伐、乱捕乱猎等“五乱”为重点,全面排查,联合执法查处。二是石煤矿山。对全市石煤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核查,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实施整改销号、移交问责。三是其他有主矿山。按照市政府和市硫铁办年度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有主矿山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整治“回头看”。四是“绿盾”问题。对2019年以来“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核查。
移交五种线索。针对秦岭联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下五种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和县区党委予以追责问责。一是不服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的;二是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导致核查上报问题不准确不全面,致使因问题发现和整改不及时而造成区域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的;三是因工作推诿扯皮、推脱推责、未依法查处等原因造成负面影响的;四是督导工作不力,导致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改,被市级反复交办和督办三次以上的;五是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包庇纵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