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和“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监管新模式,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
建立污染源监控系统,实现排污智能化管理。制定印发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及环境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将全市110家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测数据与省、市监管平台联网,实时传输自动监控数据。同时,采取非现场监管的手段,通过短信的方式对在线数据异常情况实施电子督办,辖区生态环境部门24小时内现场调查,核实信息,杜绝超标排污发生。
依托现代化监管手段,提升现场执法效能。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测等科技装备,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提升执法监管的综合效能。目前,全系统11个执法机构共配备无人机30台、执法记录仪60台、移动执法装备110套。2021年,对全市38个水质监测断面、38个重点排放口、40座尾矿库开展无人机巡查,起降300多架次,累计巡航面积50平方公里。
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安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核查属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不断拓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造假专项执法百日行动,联合省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部分企业现场端运行情况开展突击检查,依法打击擅自改变技术参数、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