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生活 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10:37 来源:水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知情权,增强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共监测16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11个,分别为: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白河汉江干流城区水源地、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岚皋县四季河苍水水源地、平利县石牛河饮用水水源地、紫阳县西门河饮用水水源地、汉江饮用水水源地、长滩沟饮用水水源地、旬阳县冷水河水源地、镇坪县小石砦河饮用水水源地、宁陕县渔洞河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5个,分别为:汉阴县观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洞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岚皋县蔺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平利古仙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文件要求: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不足0.5米时,在水深1/2处。

(二)监测项目

1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方法

地表水(河流型、湖库型)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2021年第三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所在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白河县

红石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2

白河县

汉江干流城区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3

汉阴县

观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4

汉阴县

大木坝绿源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5

汉阴县

洞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6

岚皋县

四季河苍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7

岚皋县

蔺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8

平利县

古仙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9

平利县

石牛河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0

紫阳县

西门河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1

紫阳县

汉江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2

紫阳

长滩沟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3

旬阳

旬阳县冷水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4

石泉

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15

镇坪

小石砦河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6

宁陕

渔洞河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