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5日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5 10:01 来源:辐射站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规定,现对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设施所在地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许可证号

经营类别

申领类别

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卫生行业中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的收集、贮存。

10吨/天

HW6109020003

卫生行业中的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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