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规定,现对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许可证号 |
经营类别 |
申领类别 |
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
卫生行业中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的收集、贮存。 |
10吨/天 |
HW6109020003 |
卫生行业中的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 |
重新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