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1日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1 11:48 来源:辐射站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现对安康飞博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设施所在地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许可证号

经营类别

申领类别

安康飞博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集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蓝区4-5号

收集

贮存

1万吨/年

HW6109020005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在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900-214-08);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900-052-31);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产生的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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