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现对安康飞博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许可证号 |
经营类别 |
申领类别 |
安康飞博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集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蓝区4-5号 |
收集 贮存 |
1万吨/年 |
HW6109020005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在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900-214-08);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900-052-31);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产生的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 |
到期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