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一涉气企业因喷漆废气未收集获罚65万元而引起讨论。目前处理有机废气的企业大多针对末端处理的研究,就容易忽视本案相关的企业前端收集问题,包括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
随着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发布,再次收紧对VOCs的管控,目前多地都已对涉VOCs企业提出新要求、新标准,新管理,企业更需要学习更多VOCs治理方面问题,预先了解未来风向。
VOCs治理四大难点
VOCs污染治理是“十四五”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重要课题。VOCs污染治理问题难在哪里,根在何处呢?
1、源头替代不足
源头减排是VOCs减排的根本性途径。在源头替代上,一些地方已把原辅材料替代纳入VOCs治理整体方案,也出台了一些相应措施。但由于缺乏对原辅材料替代的刚性标准和要求,加之企业受成本核算和客户要求等方面的影响,源头替代成效并不明显。部分企业原辅材料采购、使用等台账资料不健全,涉VOCs含量不清;部分企业无法提供所用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不能明确所用涉VOCs原辅材料中VOCs的准确含量。
2、过程管控不严
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中有很大一部分为无组织排放源,将各类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采取收集措施进行有效收集并经过末端治理后有组织地排放,是VOCs减排的重要方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无组织排放和逸散的问题较为普遍。比如,门窗不密闭,液态VOCs物料存储、转移、装卸过程不密闭,废气收集管道破裂、损坏等。此类问题几乎占到发现问题的30%以上。
3、治理设施低端
末端治理效率不高。大多企业在选择治理技术时优先考虑的是一次性投入成本,并没有根据自身排放的废气组分、浓度、价值等特点选择最优的治理措施,未考虑到治理效果、二次污染及后续的追加投入等问题,导致废气去除率低下的技术被大量采用,治理设施建设质量良莠不齐,未匹配正确合理的处理技术,光催化、光氧化、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技术使用占比大,治理效果差。
比如,有些企业使用的活性炭吸附治理设备,虽然前期投资低,但实际运维成本高,管理难,技术适用性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难以持续稳定达标。活性炭吸附饱和后的后续处理也比较困难,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再比如,部分企业采用光催化氧化治污设备,不但在降解VOCs过程中受催化材料、粉尘、反应时间、湿度、废气浓度影响很大,而且VOCs的光催化氧化反应还会产生酮、醛、臭氧等中间产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管理、技术不足
基层管理和企业一线技术力量薄弱。一些地方和企业相关人员极其缺乏专业的治理知识,治理能力偏弱。对企业的污染排放特点、产污环节、治理效果底数不清,缺乏发现问题、识别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的企业硬件设施上去了,但技术力量没跟上,对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如工艺类型、处理能力、运行时间、运行参数、耗材或药剂更换情况等,不了解、不掌握、不清楚。致使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周期性维护不到位、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还有一些企业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认识,既存在不懂不会的问题,也存在不用心、不精心的问题,致使小问题造成大污染,直接影响治理效果。
未来着眼三大方向
VOCs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从源头上减少VOCs使用量和排放量,也需要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做好废气有效收集,减少VOCs泄漏和无组织排放,还需要末端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只有做到源头减量、过程严管、末端无害,环环相扣,形成闭环,系统治理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面对新要求,企业未来又需要着眼于哪几个方向呢?
1、严格按照标准进行VOCs管控
工业企业VOCs排放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形式,当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严重时,不仅无法有效处理有机废气,而且造成有组织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偏低,无法形成有效监督管理。
但现有实施的VOCs排放控制标准无法对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控制。还需要广大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从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建设适宜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实做细,确保VOCs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2、重视VOCs环保绩效分级管控
环保绩效分级是差异化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于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简单来说,就是对环保绩效水平较好的企业,采取较为宽松的管理,对环保绩效水平差的企业,实施严管。
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和清单化管控可以让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水平的企业减排要求相对一致,既让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有望推动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实现更大幅度的VOCs减排,从而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3、加强“共享”思维
近年来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告诉发展,为社会和群众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环境污染治理的严峻形势,VOCs治理方面也掀起“共享”浪潮。企业集中治污,提升治污水平,减少污染排放。以共享喷涂车间为例,已在家具、汽车等行业中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
共享喷涂工作站可以通过重点推广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的源头减排、全密闭自动化喷涂车间内的过程控制、设备齐全的末端废气处理以及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共享喷涂服务,从而起到“两减少一提升”的效果,减少有机废气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企业生产治理成本、提升企业生产效益,实现互利双赢,是未来部分涉VOCs企业发展思路的新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