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21-08-17 09:50 来源:本站原创

       截止2021年8月11日16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现将第二十三批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1、旬阳县吕河镇江店村鑫盛页岩砖厂建在居民区,厂址距离最近村民只有几米,生产时烟囱冒蓝色烟雾,存在噪音、扬尘和大气污染,损坏道路,存在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采石区距离村民房屋不足50米;该砖厂12年来生产用水从村民饮水塔抽取,占用居民饮水资源等问题。2、该砖厂于2009年建设投产,2016年才办理环评手续,本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却变成“环境影响报告表”,降低了级别,环评审批时“公众参与”环节未征求公众意见,也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旬阳县

经查:(1)该砖厂位于旬阳县吕河镇江店社区五组,距最近居民约20米,安装有废气脱硫除尘设施,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值。(2)该砖厂脱硫除尘设施风机运行和生产加工时存在噪声超标排放现象,厂区道路已硬化,落实有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未发现道路损坏和泥石流及山体滑坡现象。(3)该砖厂生产用水和村民饮水共用水塔,未办理取水许可证。(4)该砖厂于2009年7月8日取得年产3000万匹页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6年12月31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08版)》,该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存在降级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第二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对该砖厂噪声超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产整治,采取噪声污染治理措施;该砖厂已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预计8月30日前完成噪声治理,达标排放。(2)旬阳县水利局责令该砖厂停止违法取水行为,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税;该砖厂已停止违法取水行为,水资源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待缴纳水资源税后办理《取水许可证》。(3)旬阳县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监督对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到位。

已办结


2

岚皋县蔺河镇工业园区旁有一个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10多头生猪,屠宰污水直排蔺河。四季镇头桥附近有一个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约10头猪、屠宰污水直排四季河。城关镇六口街有一处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5到10头、屠宰污水直排岚河。

岚皋县

经查,蔺河工业园区附近(蔺河镇蔺河村四组)村民吕某和城关镇六口街道(城关镇六口村二组)村民陈某存在为周边村民代宰自食生猪行为,每天屠宰生猪未达到5头,其屠宰产生废水均全部收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四季镇头桥附近原有屠宰户李某已于2019年11月整户搬离头桥,原房屋及屠宰设施已拆除。

不属实

处理情况:(1)岚皋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吕某、陈某对家中简易屠宰设施进行拆除,并对现场进行全面了消毒处理。(2)岚皋县相关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畜禽私屠滥宰等排查整治,严防畜禽污染扰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已办结


3

宁陕县城投公司在宁陕县城关镇关二村搞商业开发,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挖山毁林,破坏当地居民用地约50亩。

宁陕县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实为宁陕县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宁陕县城投公司负责实施,于2019开始建设,建设过程中存在擅自占用土地22582平方米、改变林地用途496平方米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单位擅自占用土地违法行为罚款25.7万元,责令按要求退还土地。(2)宁陕县林业局对项目单位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罚款2.4万元,责令限期恢复林地。(3)该项目用地、林地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建设。

已办结


4

平利县城关镇南区闽北房产小区五区一栋一楼门面房有十几家烧烤店和餐饮店无专门烟道,油烟主要排入下水道,其余油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平利县

经查,平利县城关镇南区闽北房产小区五区一栋一楼现有5家餐饮门店。其中,“南山南炭火烤肉”“龙娃粥馆”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排入下水道;“留一手特色烤鱼”“渝有缘老火锅”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排入楼房公共排烟道;“蟹皇虾后夜市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

属实

处理情况:(1)平利县城管大队对“南山南炭火烤肉”等4家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安装专用烟道;对“蟹皇虾后夜市店”油烟直排问题进行罚款5000元,责令其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2)5家餐饮店已制定整改措施,计划9月15日前完成整改。(3)平利县城管大队加强执法巡查,监督5家餐饮店按期整改到位。

已办结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自2021年8月12日20:00起,不再受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