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以督察整改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决做到“三个千万不能”,严格落实“六个不放过”

发布时间:2021-08-13 10:53 来源:中国环境报 肖颖 王正荣

7月18日下午,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深入辖区对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香溪路华兴妇产医院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回访,实地走访了城管执法大队家属院和香溪丽舍小区,当记者问起隔壁的华兴妇产医院噪声扰民问题时,居民王女士和周女士对记者说:“原来在家里就能听到噪声,现在一点声音都没有了,你听听家里多安静,我们都很满意。”

“华兴妇产医院噪声扰民”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量较大,从信访投诉排名第一到现在周边居民满意,华兴妇产医院整改后的“大逆转”,正是安康市委、市政府恪守为民情怀,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真实写照。

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1至6月,中心城市空气优良天数164天,排名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9,全省排名第二;PM10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浓度1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无重污染天气。安康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5593,排名全省第三,全市12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汉江出陕断面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全市38个国、省、市控断面,Ⅰ类水质3个、Ⅱ类34个、Ⅲ类1个,地表水优良率100%。

一张张漂亮的成绩单背后藏着全市生态环保人的智慧和汗水,市县区领导干部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形式,针对企业VOCs废气收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散乱污”企业清理等存在的问题,现场巡查整治,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各县区跟踪督促整改,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精准化治理和精细化管控。

针对秸秆焚烧采用督查扣分机制和“三色”督办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督促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8.6万余份、手机短信6万余条,悬挂标语1500余条,发现火点15起,黑斑27处,处罚32起。

今年以来,生态环保督察将压力层层传导,任务落实到人,安康环保铁军以勇于担当、辛勤奉献的精神绘就生态翠绿底色。

5月17日,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时任市长赵俊民专门安排了中央和省委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准备,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全力配合中省环保督察工作。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军领取了任务清单,签下了军令状。

6月10日,副市长寇全安再次在生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是对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最基本的工作要求,要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做到问题底数和整改现状心中有数。

6月21-27日,市生态环境局又组建两个执法督查组,先后深入白河、旬阳、平利、岚皋、紫阳等县区,对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求相关县区和责任单位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7月2日-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10县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督查检查重点对涉秦岭区域重点县区的排污许可证后执行情况、生态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及群众反复投诉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检查。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抓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事不过夜、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坚决做到“三个千万不能”(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搞选择性整改;千万不能因为反馈的环境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并上报销号而麻痹大意;千万不能被动应付、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弄巧成拙),严格落实“六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

截止7月25日,安康市共接省委第五督察组转办信访问题10批次68件(含省督察组重点关注问题11件,重复投诉问题4件)已办结信访案件24件,公示24件,责令整改企业17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1.2万元约谈4人,问责3人,批评教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