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7月17日17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9件,现将第三批9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汉滨区新城办育才路金州国际城7号楼1单元 602室中央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和冷热气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生活。 |
汉滨区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金州国际城小区7号楼1单元602室业主自2017年收房以来全家长年在外地居住,仅在2021年3至4月在该房短暂居住,且未使用空调。 |
不属实 |
该问题不属实,无处理处罚和相关问责情况。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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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滨区建民办黄沟路安康三桥医院的消毒供应室与兴科明珠31号楼住户相邻,居民担心医院正常运行后产生的医疗废物影响其正常生活。 |
汉滨区 |
经查,群众反映地址位于兴科明珠小区南大门右侧,属个人自建独栋商业用房。业主计划开设一所综合医院,2019年5月开始装修,受疫情和资金影响,2020年5月装修完工后至今处于闲置状态。目前,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相关手续未办理。 |
属实 |
处理情况:汉滨区卫健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督业主严格按照医疗行业规定申办相关许可手续,符合医疗行业技术规范并经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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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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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庙镇安康东站机务段食堂含油废水未经规范处置,通过食堂与排洪渠之间约80米的斜坡流入排洪渠。 |
汉滨区 |
汉滨区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核查发现安康机务段职工食堂洗碗、洗涤废水未收集处理通过一条暗沟排放外环境。 |
属实 |
处理情况:(1)汉滨区城管执法分局依法对安康机务段职工食堂罚款2000元。(2)安康机务段已对暗沟进行封堵,外排污染物已清理,洗碗废水收集转运至江南再生水厂处理。 问责情况:已书面函告西铁安康卫生监督所上级部门对相关人员监管不力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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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庙镇金星村江华集团排放有臭鸡蛋气味的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下雨时雨水混同厂内污水流入排洪渠。 |
汉滨区 |
经查,群众反映有臭鸡蛋气味问题属实,下雨时雨水混同厂内污水流入排洪渠问题不属实。(1)江华公司煅烧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硫磺工段碳化废气经碱液吸收法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上述排气筒均装有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南水北调处置中心监控平台联网,实行24小时连续动态监测监控。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三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安装一套在线式臭气监测仪,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等大气污染因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与区监管平台联网,通过对数据异常的实时报警,有效监控臭气排放。2021年4月1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粗钡工段和硫磺工段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各项参比值与在线值比对结果均符合指标要求。现场调阅5至7月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达标排放。2021年一、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固定源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值。(2)江华公司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喷淋、冲洗废水通过集中收集,经4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向江华公司下达《关于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通知》,要求8月底前制定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升级改造方案,2022年2月底前完成设施升级改造,做到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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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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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泉县后柳镇污水处理站排水口附近臭气刺鼻,疑似污水直排。 |
石泉县 |
经查,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口水质清澈、无异味,河道内砂石表面洁净,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规范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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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汉滨区新城办香溪路33号华兴妇产医院东侧三楼楼顶中央空调外机噪声扰民严重。 |
汉滨区 |
经查,安康华兴妇产医院3楼平台安装有三台中央空调外机,在用、备用各一台,另有一台长期停用。现场发现在用空调外机运行时伴有设备故障震动,噪声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处理情况:7月18日华兴妇产医院启用了备用空调,对故障空调进行检修。7月18日23时在距该医院最近的住户处进行噪声检测,空调外机运行时噪声为46dB,低于国家规定的夜间排放标准(5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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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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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旬阳县赵湾镇高家沟石料厂无手续乱采乱挖,将石料堆放在搅拌站外面旬小二级公路边,涉嫌非法占地。 |
旬阳县 |
经查,旬阳县赵湾镇高家沟石料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1日,旬阳县同意该矿进行矿产整合,目前正办理矿权延续手续。赵湾镇高家沟石料厂搅拌站外面堆放石料属实。该石料属于2016年旬小二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部搅拌站和预制梁厂临时堆放,项目完工后未及时清除。 |
属实 |
处理情况:责令旬小二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部8月10日前清除违规堆放石料,并拆除施工设施、简易工棚。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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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泉电站库区往汉中方向距离电站一公里左右有2-3家农家乐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库区。 |
石泉县 |
经查,石泉电站往汉中方向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未发现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4公里范围内未发现农家乐经营行为,沿线39户居民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进一步健全石泉电站库区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区域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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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汉阴县双乳镇至涧池镇国道旁有几处砂石料未覆盖,装卸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 |
汉阴县 |
经查,共发现6处砂石料堆放点,其中2处砂石料堆放点存在未完全覆盖到位、装卸过程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属实 |
处理情况:(1)所有砂石料堆点已采取覆盖、抑尘等措施。(2)沿线各镇政府强化扬尘管控宣传,夯实环境网格员责任,严禁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对蒲溪镇公星村党支部党员(二级网格长)沈继鹏、涧池镇东坝村监委会主任刘玉军进行诫勉谈话。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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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