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个清单”(6月)

发布时间:2021-07-07 09:59 来源:人教科

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排查问题清单)


排查问题内容

牵头单位

承办责任人

完成整改时限

中高考期间考生及家长对噪声环境污染管控期盼度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加强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张  鹏

6月20日

瀛湖库区存在树叶树杈、塑料泡沫、玻璃等各种漂浮物,打捞不及时,影响瀛湖水质,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李  涛

6月20日前完成集中清理

并长期坚持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群众反映问题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

承办责任人

完成整改时限

安康市中心医院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汉滨区黄沟路公园中央小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执法支队

张  鹏

6月底前完成整改

并长期坚持

平利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露天堆放大量垃圾,垃圾消杀不及时,场区卫生环境差、臭味严重、乌鸦数量多;未按照排污许可规定进行渗滤液检测,无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不规范。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李  涛

6月底前取得

阶段性成果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措施清单)


排查和群众反映问题内容

具体工作措施

工作推进情况

中高考期间考生及家长对噪声环境污染管控期盼度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加强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1.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安康中心城市“绿色护考”暨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执法整治的通知》;2. 各县区分局分别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暂行通告》;3.不定期对建筑工地、考点周边歌舞娱乐场所、夜市摊点等噪声污染源,进行高考期间文明规范施工宣传,落实禁运降尘等各项要求,对施工中产生的噪音现场进行制止;4.开通高考期间24小时“禁噪热线”,成立7个夜间应急巡查小组,及时处理夜间噪音扰民、市民投诉等相关问题。

截至6月20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6人次,检查建筑工地等噪声点源1200余家(个),开展宣传640次,发宣传单1050余份,查处制止各类噪声污染问题40件(起),罚款2万元。圆满完成了“绿色护考”办实事任务,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瀛湖库区存在树叶树杈、塑料泡沫、玻璃等各种漂浮物,打捞不及时,影响瀛湖水质,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开展漂浮物常态化、规范化打捞工作;2.建立科学、合理的打捞治理机制,对已打捞上岸的漂浮物进行妥善处置,杜绝造成二次污染。

截至6月中旬,出动大小船只176余船次、打捞人员330余人次,打捞漂浮物450余立方米。打捞漂浮物处置问题,由安康水电厂购置、租赁设备进行粉碎加工;同时建立“晚上拦、白天捞、日日清”的工作机制,对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进行科学统筹、源头管控。

安康市中心医院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汉滨区黄沟路公园中央小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1.对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执法检查;2.约谈该工地负责人,落实施工单位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办。

 

 

 

 

责令施工单位控制人为产生的噪音、对产生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停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做好防尘及降噪措施。截止6月30日,已基本整改到位。

平利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区未按规范进行分区分类处理,垃圾压实覆膜不及时,露天堆放大量垃圾;垃圾消杀不及时,场区卫生环境差,臭味严重,乌鸦数量多;未按照排污许可规定进行渗滤液检测,无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不规范。

1.及时按程序交办问题线索,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2.督办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问题彻底整治。

督导平利县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垃圾填埋技术规范,分层、分区域填埋垃圾,做到及时填埋压实、及时覆膜,减少垃圾裸露;每日使用消杀雾炮机及时对垃圾进行消杀除臭作业,减轻垃圾异味;加快完成了填埋库区覆膜工程,垃圾异味已经有效降低,乌鸦数量也随之减少;已按照相关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公司对县城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无组织废气等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周、按月对各项目进行监测,各项检测数据指标均在正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