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10:01 来源:人教科

中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

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分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6月 日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印发<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系统集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领会党中央、省委和省厅党组、市委对作风建设的要求,自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集中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下大力气纠治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激发全系统党员干部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内在动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安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细处着手、实处着力,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以上率下、整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三、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着力解决漠视群众环境利益的问题。主要解决在群众反复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中,查处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等问题;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机关纪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落实单位:各分局,法制环评科、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二)着力解决环保督察执法“一刀切”的问题。主要解决环保督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一刀切,严格禁止在督察执法期间出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牵头单位:环保督察整改办

落实单位:各分局,法制环评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三)着力解决反复执法检查企业的问题。主要解决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检查中不严格坚持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多频次到企业执法检查行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落实单位:各分局

(四)着力解决工作作风问题。主要解决在工作态度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在工作作风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权力运行上要钱要物、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涉企管理服务中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机关纪委

落实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杨军任组长,局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贵勇任责任副组长,各分局局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和目标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落实整治任务。

(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各牵头单位、落实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发挥抓统筹、统筹抓作用,全面排查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指导推动整个全系统行动起来。各单位要依照市局《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结合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情况建立“群众反映问题清单”、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情况建立工作措施清单”,限时办结,定期通报工作成果,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三)全面公开,全程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评判。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严肃查处,对整治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发改委、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问题,及时移交处理。

(四)统筹协调,标本兼治。各分局、各局属单位、各科室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整合工作力量、统一谋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要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推动专项整治措施落细落地落实、成效持续巩固提高。

各分局、各局属单位每月25日前向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等情况,专项整治中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