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河湖长制有实招

发布时间:2021-06-22 11:07 来源:张根 梁沛
      近年来,平利县以河湖长制带“河湖长治”,切实加强了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县域内河湖水质始终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
  该县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认真部署,形成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各镇和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深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巡河督导,推进工作实效,解决工作难题。县委、县政府多次安排部署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每年拨付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进行专题调研。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亲自安排、对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
  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各相关部门全面自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扎实开展河湖暗访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高度重视上级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每日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大河湖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擅自取水排污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今年来,该县河长办已下发督办通知5期,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0个。
  该县积极落实河长制培训,提升镇村级河长和护河员的履职能力,强化护河爱河意识。不断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细化各镇和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
  同时,该县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八进”宣传活动,通过在县城广场集中宣传、出动宣传车巡回播放、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认真宣传和贯彻《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河湖管理保护意识,逐步形成涉河湖建设项目事前主动报审、渉河违法行为不敢为的氛围。认真抓好蒋家坪国家级水保示范园和金沙河省级河长制示范河流创建工作,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高质高效开展市上下达的节水示范县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平利河湖长制工作品牌。
  近年来,该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始终保持全市一流,水环境质量排名稳居全市前列。2020年,该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中国最美丽乡村”增添了无限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