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7 15:50 来源:法制环评科 曹兰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1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项目

 

镇坪县钟宝镇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167

报告书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工程公参说明.docx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