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生态环境系统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开展工作,对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意义重大。为此,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请他们谈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以及重点工作安排。
“十三五”时期,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但现阶段的大气环境治理,一方面,秋冬季PM2.5浓度较高导致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另一方面,夏季O3浓度呈缓慢上升趋势,造成全国优良天数比率下降。
在此情况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接下来如何发力?中国环境报记者为此专访了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
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
“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正在酝酿
“十四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目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大气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从目标指标看,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是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必由之路。”刘炳江在阐述“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时表示,要在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
“我们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正是以此为着眼点,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刘炳江说。
“协同”二字近年频频被提及,也是“十四五”时期治气重点方向,接下来,如何实现成为关键。
首先,考虑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我国O3污染区和PM2.5污染区既有重叠,也有区分。“需要建立适应不同区域污染、排放来源、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管理体系,推动区域整体空气质量改善。”刘炳江说。
其次,在减排要求、减排手段、减排对象领域以及减排工作力度方面均会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加大VOCs减排力度,实现VOCs排放显著下降。
此外,在“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时段的选择上,要加大季节性调控措施力度。在夏秋季开展O3污染防治攻坚,有效遏制O3浓度上升势头,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
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十三五”期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率先从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取得突破,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持续增强。
长三角41城、汾渭平原11城也展开深入合作,强化重点时段污染治理,实现精准施策,大气污染治理破除行政区划束缚,从各自为政逐步转换到联防联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行之有效,我们会进一步指导其他跨省交界地区、城市群逐步建立起区域协作机制。”刘炳江告诉记者。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影响范围、污染程度都有了大幅降低,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2021年开年以来,多次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仍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负重爬坡的关键阶段,容不得半点松懈。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只有严格落实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刘炳江强调。
接下来,将研究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各级地方政府在扛牢治污攻坚政治责任上不能麻痹大意,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也不能心存侥幸。”刘炳江表示。
结合碳达峰行动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探索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结合的工作模式
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在过去的蓝天保卫战中不仅从源头上减少了大气污染物,也加快了经济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因此,着力在结构调整上下功夫,依旧是未来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刘炳江介绍,产业结构方面会继续化解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能源结构领域,将继续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同时考虑扩大试点城市范围。钢铁行业作为工业领域最大排放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也将持续推进。
运输结构中,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成为监管重点,并且将加大移动源环境监管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为确保各项减排治理措施不打折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双管齐下是治污攻坚的重要保障。
“继续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气环境问题,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刘炳江说。
从2017年到2020年,从强化督查到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一直在不断改善。今年,监督帮扶工作覆盖区域范围、任务以及工作模式仍会不断优化调整。
刘炳江表示,将探索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结合的工作模式,指导相关地方根据不同时段的污染特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