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持有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做出批复决定,该单位经营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仅限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900-052-31)。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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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邮编:725000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经营类别 |
1 |
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再生资源市场东铺区 |
HW6109020004 |
2021年5月31日 至 2024年5月30日 |
收集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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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吨/年 |
HW31(含铅废物)仅限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900-0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