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8日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09:16 来源:辐射站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现对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电子邮箱:aksfsz@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设施所在地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许可证号

经营类别

申领类别

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再生资源市场东铺区

收集

贮存

10000吨/年

HW6109020004

HW31(含铅废物)仅限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900-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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