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04-28 17:44 来源:杨楠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已于今年的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与管理水平,更好的加强排污许可管理,4月27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举办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


 会议邀请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专家授课。会议通报了全市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监督指导排污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提高排污许可审核质量,严格证后执法监管。要求各排污企业切实提高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自觉遵守许可证的要求,通过自我承诺、自我监测、自我记录和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实现企业“自证守法”。

 两位授课专家从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审核、证后管理要点、台账记录要点、执行报告填报、日常执法监管要求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不仅让排污单位知道“为什么领证”,也让排污单位知道“领证后怎么做”,促进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市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各排污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