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奖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3 16:50 来源:大气科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陕环函〔2019〕201号)要求,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资料详实。经市局组织核查,共有6家企业符合奖补政策要求,共奖补资金358420.52元。补助标准为: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的30%。补助资金核定时,分别按照治理项目、处理规模、治理工艺以及总投资额代入补助资金公式计算,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和限值进行补助资金核定。

现将安康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915-3291209。

 

附:安康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补助清单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安康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补助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治理项目

处理规模

(Nm3/h)

治理工艺

改造完成时间

(年月)

总投资金额

(元)

奖补资金
(元)

备注

1

安康日报

印务中心

汉滨区

江北寇家沟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20000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201912月

¥17,4943.41

¥52,483.02

 

2

安康汉科

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汉滨区

五里工业集中区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17500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201911月

¥251,835.00

¥75,550.50

共两套设备,处理规模为合计值

3

安康市

汉滨区彩虹印刷厂

汉滨区

黄沟路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5000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201912月

¥76,000.00

¥22800.00

 

4

陕西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

高新七路2-2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10000

UV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吸附

201912月

¥53,200.00

¥15960.00

 

5

安康市龙翔印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

学府路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20000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201912月

¥125,000.00

¥37,500.00

 

6

安康超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

高新七路北端西北电子信息园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

145000

UV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吸附

201911月

¥513,756.66

¥154,127.00

共九套设施,处理规模为合计值

合计

 

 

 

 

 

 

 

3584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