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排污许可证后 执法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5 09:15 来源:许珍 李菲菲

为深入贯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落实,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要将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年度执法的重要内容,与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秦岭生态保护、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执法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是要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实行“按证执法”“按证监管”;对无证排污、违反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查处整治到位,通过严格执法监管促进排污许可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监管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做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工作,让排污单位认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自觉落实治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