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和《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陕环发〔2006〕144号)要求,我局拟更新安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现就专家遴选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坚持原则,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高级或同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其中一项即可);或长期从事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在从事的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三)熟悉国家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环评编制政策或技术要求;参与制定或了解相关行业决策或政策。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环境安全管理问题或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规定要求,以及从事水陆生生态、生物多样性、水环境、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电磁辐射、噪声控制、农村与农业环境、重金属污染与防治、化学品管理、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环境健康、环境风险与应急、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经济与政策、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六)健康状况良好,截至2021年3月29日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如身体条件允许及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方式
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优先考虑单位推荐,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三、申请材料
推荐单位或申请个人须填写《安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其中属于个人申请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个人申请”并署名。并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单位盖章后的推荐(自荐)表电子扫描件及职称证、执业资格证(PDF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遴选结果
我局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进行遴选,对拟入选专家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局网站统一公布专家库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欧强光 电话:0915-3283067
邮箱:491889844qq.com
附件:安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自荐)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
安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自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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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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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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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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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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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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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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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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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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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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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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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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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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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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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省 市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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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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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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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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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限选八项) |
□畜牧 □渔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 □非金属矿采选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烟草制造□纺织 □纺织服装、服饰□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 □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印刷□文教用品制造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精制石油产品制造 □炼焦 □煤制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生物质燃料加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制造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 非金属矿物制品(□水泥 □砖瓦 □玻璃 □陶瓷)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制造□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 □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生产和供应 电力、热力生产(□火力发电 □水力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 □房地产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察)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一般固废集中处置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处理) □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 □卫生 □社会事业与服务 水利(□水库 □灌区 □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 □引水) □农业、林业 交通运输(□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机场 □码□机场和码头□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 □管道运输□油库、气库 □仓储)□海洋工程 □其他(注明具体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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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限选三项) |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环境振动 □生态环境 □土壤环境 □人群健康□海洋环境 □环境风险 □环境监测 □电磁辐射 环境工程(□废水 □废气 □噪声 □固体废物) 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排污许可 □环境执法 □环境信息) □遥感和地理信息□气象气候 □环境地质 □其他(注明具体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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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区域、流域(各限选三项、非必选) |
区域(□汉滨□汉阴□石泉□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高新□恒口□瀛湖) 流域(□汉江□子午河□池河□月河□旬河□乾佑河□任河□岚河□坝河□南江河) □其他(注明具体区域或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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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6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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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
1.表格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填写(计算机打印也可),表格栏目必须详细填写,不得涂改;
2.单位推荐的需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者由申请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作为表格附件,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件必须清晰真实,并同时携带原件交管理部门核验);
3.专家推荐(自荐)表可复印发放,技术履历不够可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