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测站分析研判1月沙尘天气 对我省主要城市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1-02-24 09:53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受蒙古气旋和大风天气影响,我省从2021年1月10日-16日受到蒙古国东南部及我国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沙尘的持续影响,在西北风作用下,陕北和关中地区出现大风、降温天气,局地伴有扬沙或浮尘,榆林市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延安市、渭南市达到中度污染级别。除宝鸡、安康两市空气质量为良之外,其他城市空气质量也均以轻度污染为主。

为客观评估和反映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落实《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的要求,按照沙尘过程影响扣除相关细则,省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对1月10日至1月16日的沙尘过程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结果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经总站专家审核,我省2021年1月10个国考城市均不同程度受到了沙尘影响,符合沙尘影响天判别规范的数据已纳入处理范围,保证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数据与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数据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