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3 17:38 来源:法制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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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 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南大道东风村、民主村、三合村交汇处

恒口镇人民卫健局

 

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位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南大道东风村、民主村、三合村交汇处,规划用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2456.3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一楼,共四层,内部设置试验用、业务用房、保障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道路广场和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4.06%

环境影响报告书1恒口镇人民政府(卫健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会后修改稿.pdf

公众参与采用网络、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