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保障辐射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为己任,通过依法治理、规范监管、强化服务、严控风险,辐射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采取“线上教”和“网上办”等多项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及监管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帮扶全市80余家持证单位开展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全力支持和服务涉辐单位复工复产。
二是组织开展年度辐射环境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及工矿企业100余家,进一步落实了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查找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15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纳入年度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开展环境辐射监测和信息公开。
四是高质量完成全市88家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2020年度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审核任务,截止2021年1月31日,8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年度评估报告通过我局审核,全部上传至“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五是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通过局机关网站、“两微”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观、“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广场等方式进行移动通信基站现场辐射检测对比活动,宣传电磁辐射相关科普知识,消除群众疑虑,有效化解电磁项目“邻避”效应。
六是新建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并投运。2020年7月,我市新建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验收,正式投入运行,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此,我市共建成投运3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现安康中心城区电磁、电离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