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发布时间:2021-02-01 18:11 来源:《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小健

几年前,雾霾天气、黑臭水体、有毒土壤……恶化的生态环境,一度令人感到恐慌绝望,无处可逃。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高速增长是不可取的,甚至会自食恶果。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环境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行执法检查。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保法律,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改的,全面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行动计划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施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就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

制定一部好法律不容易,执行好一部法律也不容易。对照法律规定一条一条进行检查发现,我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数是许多好的法律制度还挂在墙上停留在纸面上,没有落实到位。

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整治黑臭水体,提高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检查发现,一些地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力,甚至存在瞒报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得不实,存在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和“政热企冷”等现象。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法律实施中的短板,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让老百姓享有更多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鸟语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