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按照中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有效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聚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和卫生健康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少串门、不集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回乡,减少人员跨区流动;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民工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工留在务工地就地过节;引导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彻底清理村庄公共区域卫生死角,加强环境消杀,杜绝垃圾乱堆乱放;持续抓好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从源头上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通知》强调,要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抓好粮油菜为重点的冬春季农业生产管理、春耕备耕;强化线上培训指导,持续稳定粮食面积产量。扎实做好冬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引导养殖场添槽补栏,提高畜禽出栏率。加强农资调运储备,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把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持续做好产销对接。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