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元旦、春节等节日将至,节日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空气严重污染,同时,受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露天焚烧极易造成局部空气质量快速恶化。为进一步预防、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政府是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提早部署、统一协调管理本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各市(区)要充分动员组织街道、乡镇和村组落实网格化管理,围绕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等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专项管控。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尤其是夯实街道、乡镇和村组网格化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广大社区、村组干部积极性,围绕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等重点工作,走村入户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严格按照《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夯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在烟花爆竹生产、流通、销售、燃放管理和社会宣传等工作方面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式工作体系,更好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地方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露天焚烧。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市(区)要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组建联合巡查检查队伍,制定节日期间专项巡查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查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行为。综合运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巡逻检查,切实盯住不放、盯死看牢,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管控,严防产生“破窗效应”,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策划、组织各类倡导禁限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规定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在禁燃区和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树叶、秸秆、垃圾等行为,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绿色文明环保过节。
陕西省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