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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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石泉年处理3万吨城市有机废弃物及年生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安环函〔2020〕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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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
2 |
关于陕西省紫阳双安一带硒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西省紫阳双安一带硒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 261.doc |
安环函〔20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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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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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陕西汉阴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安环函〔2020〕262号 |
2020年12月16日 |
4 |
关于旬阳京农农牧有限公司种猪繁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农环评批复263.doc |
安环函〔2020〕263号 |
2020年12月16日 |
5 |
关于旬阳京豪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万头猪繁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安环函〔2020〕264号 |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