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10 16:15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

 

 

为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更好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07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行政主管责任在安康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办责任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承办责任在办公室。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安康市移动公司等有关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根据工作情况提请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联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公安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