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简称“一网两微”)为本局对外发布信息主要渠道,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和维护。
“一网两微”发布信息实行“谁撰写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局机关科室宣传信息由撰稿人送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科室的领导签字,重大信息主要领导签发;分局、局属单位撰写的文稿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局对口的业务科室审核,按程序送审签发。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科室的领导对文稿真实性和质量负责。原则上当日信息当日成稿当日审签发布。未经审签的文稿一律不发布。
第二条 网络信息管理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定期更换,严防泄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以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机构发布信息,不得随意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党和国家、单位形象、利益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不得传播反动、淫秽、违反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规定、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形象、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性登陆、浏览关注本局“一网两微”,发现上载信息有误或违规、有害、反动及泄露国家秘密等内容信息,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或管理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补救。
第三条 严格各类电子政务专网的使用管理。局电子政务专网、财务专网由办公室主管,党建信息专网、人事编制专网由人事教育科主管,其他业务专网分别由业务对口职能科室负责管理、维护和使用。
各科室应安排专人负责专网管理、维护和使用,严禁在业务专网从事其他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对专网重要文件、数据定期备份,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并维护网络故障,定期对UPS等设备进行检查,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加强病毒防范,不得随意安装新软件。加强服务器帐号、密码保密管理,做好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安全更新、漏洞补丁修正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 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机关办公电脑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专业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维护升级,严禁随意下载或安装带病毒软件、黑客软件。机关计算机网络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南水北调应急处置中心协助管理、维护,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联网、并网。
第五条 加强对各类工作群的管理。工作群实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严禁通过移动通讯工具、QQ、微信及其他社交平台传递正式公文、涉密文件和内部管理文件。严禁在QQ、微信及其他社交平台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
第六条 加强局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局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更新密码。未经批准,严禁其他人员操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