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发布10月全省空气质量 10月PM2.5平均浓度持续上升 优良天数有所减少

发布时间:2020-11-25 14:38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平均优良天数27.8天,同比减少2.0天。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平均优良天数247.5天,同比增加22.7天。

2020年1~10月,安康、韩城、铜川、延安、榆林、咸阳、西咸、杨凌、宝鸡、商洛、西安、渭南、汉中等13个市(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

2020年1~10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7%;平均优良天数228.3天,同比增加27.5天。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优良天数221天,同比增加26天。

2020年1~10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关中地区67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个下降,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永寿县、华阴市、王益区、蒲城县、高陵区、民用航天基地、未央区、大荔县、耀州区、宜君县,下降的2个县(区)为文体功能区、澄城县。陕北地区26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延长县、清涧县、志丹县、富县、吴堡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柞水县、镇坪县、平利县、旬阳县、汉滨区。

专家分析:

与2019年10月比较,今年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9月的下降态势,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来评价,全省13市(区)除榆林、延安、西安外,环境空气质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商洛、安康、渭南、韩城和铜川空气质量明显下降。

与2019年10月同期比较,今年10月全省大部分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上升,其中商洛、安康、渭南、汉中、韩城5个城市PM10浓度上升幅度超过15.0%;大部分城市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SO2)浓度明显上升,其中渭南、安康、商洛、铜川、韩城5个城市PM2.5浓度上升幅度超过17.0%,安康、渭南、铜川、咸阳、延安5个城市SO2浓度上升幅度超过25.0%;大部分城市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其中商洛、杨凌、咸阳、西咸、渭南5个城市NO2浓度上升幅度超过7.0%。多个城市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同时上升,说明区域燃煤、机动车及扬尘等主要大气污染源的总体活动水平和排放水平都有不同程度增加,这是造成同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总体上,2020年10月偏差的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是空气质量下降的外因,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全面复产复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上升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内因,部分地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力度没有及时跟上复产复工的节奏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和向好,在今年后期的两个月内,复产复工等社会生产活动强度依然可能会不断增加,加之全省陆续进入采暖期,燃煤等大气污染排放强度也会增加,因此在这种不利形势下,建议全省各地高度警惕今年后期可能出现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各地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持续严防严控,尽快扭转空气质量下降态势,全面持续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