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局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我局拟对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83215 邮 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
设施 所在地 |
建设项目环评 批复情况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经营 方式 |
经营规模 |
经营类别 |
安康 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集团再生资源市场东区29-32号。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关于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其他废物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0]53号)。 |
HW6109020006 |
2020.10.26至 2021.10.25 |
收集 贮存 |
1、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00吨/年; 2、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类废物200吨/年; 3、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4-49类废物10000吨/年。 |
1、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在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900-214-08); 2、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产生的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 3、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废弃的铅酸蓄电池(900-04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