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22号)规定,现对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8日(10个工作日)
电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91200 邮 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建设项目环评 批复情况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经营类别 |
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 |
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村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8月6日作出关于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5万吨/年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19]34号)。 |
收集 贮存 利用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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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年 |